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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辩护律师讲述 主播偷税漏税罚款共计17.67万元

时间:2023-02-16 14:54:35

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报道:近日,西安市税务局第三检查局通过税务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贾亚亚和加陈灿涉嫌逃税。在有关税务机关的配合下,他们依法进行了税务检查。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接下来将由武汉辩护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武汉辩护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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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贾亚亚于2019年至2021年从事直播收入,未依法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9.81万元,其中偷税9.2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西安市税务局第三检查局对贾亚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17.67万元。近日,西安市税务局第三检查局已向贾亚亚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0年至2021年,加陈从事直播收入,未依法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0.28万元,其中偷税9.8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西安市税务局第三检查局对加陈追缴税款、收取滞纳金、罚款18.57万元。近日,西安市税务局第三检查局已向加陈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Xi市税务局第三检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网络直播从业人员的税收服务和税收监管,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按照“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检查、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处置涉税风险,不断提高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法遵守度,促进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偷税漏税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可以判刑。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辩护律师,武汉辩护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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